孩子不想写作业就可以不上学?检察机关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

来源:周到上海 2022-03-10 10:14:21
“孩子身体其实没有什么病,就是他经常以身体不舒服为借口不想去上学,我们也就不让他去了……”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向这对放任孩子不上学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他们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孩子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几个月前,担任辖区内某学校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通过校方了解到,有一个名叫“小雨”的孩子经常不来上学,班主任屡次家访劝说都没有效果。经过几次家访后,家长愈发不配合他们的工作,甚至连门都不愿意开了。

班主任告诉检察官:“小雨经常不上学的情况已经持续多年,在疫情发生后就更加严重了,有时候一整个星期都不来学校。”

几天后,检察官与校方、居委会、青少年社工人员一同来到小雨家中走访。在叩开他们家大门后,检察官发现小雨正躲在房间里独自玩耍,他的身形异常矮小,完全看不出是一名初中生,反倒像一名小学生。

孩子的父亲因为工作等原因常年不住在家里,我没有固定工作,就是在家照顾孩子。”

小雨的母亲说道,“小雨有时候说他身体不舒服,我就让他在家休息几天,不带他去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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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检察官与小雨进行了一番促膝谈心,证实了他母亲的说法。他还对检察官吐露了心声:“其实我就是不想写作业才不去上学。”

检察官对小雨的情况非常担心,长期躲在家中不去上学,对小雨的身心健康成长非常不利,长此以往,小雨将无法融入社会,整个人生都有可能被毁。

根据我国《民法典》《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作为法定监护人,父母应当依法保证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在了解小雨的家庭情况后,检察官决定向他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对其进行训诫:“每个孩子都是‘国家的孩子’,不是你们的私有财产。保证适龄未成年人就学,接受必须的义务教育,既是法律规定,也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在,我们以国家监护人的名义告诫你们,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不让孩子接受并完成基本的义务教育,是法律和国家、整个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如果你们继续这样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对你们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撤销你们的监护权。”

小雨的父母在收到检察机关发出的督促监护令后,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保证将每天准时送孩子上学,并在保证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春节过后,新学期开始了,检察官也在持续关注小雨的情况。根据班主任的反馈,小雨现在已经能够天天来上学了。

关键词: 义务教育 检察机关 身体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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