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野】两地ETF互联互通日期已定!拟于7月4日开始

来源:搜狐号-资本邦 2022-06-29 06:04:4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28日,资本邦了解到,中国证监会和今日晚间联合公告,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决定批准两地交易所正式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交易所买卖基金)(以下统一简称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互联互通下的ETF交易将于2022年7月4日开始。

图表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公告显示,2022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公告以来,两地监管机构在ETF纳入互联互通的准备工作上通力合作。目前,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已准备就绪。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已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合作等安排达成共识,双方将继续做好ETF纳入互联互通投资者教育和投资知识传播工作,加强执法合作,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维护互联互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两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互联互通各项职责,组织市场各方有序开展ETF纳入互联互通相关业务。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应当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风险,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两地市场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实践操作的差异,审慎评估和控制风险,理性开展互联互通相关投资。

市场各方应抓紧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确保ETF纳入互联互通顺利实施。

据了解,此前6月24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同步发布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最新修订版本,明确了ETF互联互通标的。本次主要修订2点内容:

一是明确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具体安排。将满足条件的沪深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股票ETF纳入沪港通标的范围,具体如下:沪深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为主;联交所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不得属于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

此外,纳入标的的ETF须同时满足上市满6个月、其标的指数发布满一年等要求。原则上标的ETF每半年调整一次。沪股通ETF/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的首次纳入考察截止日为2022年4月29日。

二是规范内地投资者返程参与沪股通/深股通交易行为。发布内地投资者的范围和界定标准,明确沪股通/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为给予香港经纪商等联交所参与者充分的准备时间,相关规定自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后,对已开通沪股通/深股通交易权限的内地投资者设置一年的过渡期安排。

关键词: 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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