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速看:和科达: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来源:搜狐号-资本邦 2022-12-07 09:47:11

2022年12月7日,和科达(002816.SZ)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1.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说明瑞和成和安徽新集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已自动失效;如是,进一步说明丰启智远前期为瑞和成上述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进行担保而向安徽新集质押的8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是否相应解除质押,并就协议转让事项和股权质押事项及时披露进展公告(如适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司回复:经与瑞和成核实,截至本函回复日,安徽新集尚未向瑞和成发出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通知,该合同处于生效状态。

如后期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安徽新集向瑞和成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瑞和成将会向安徽新集退回保证金,丰启智远向安徽新集质押的8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将相应解除质押。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协议转让事项和股权质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说明丰启智远为自筹收购资金而与借款人阜阳赋颍科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约定的担保条款(即丰启智远股东100%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质权人、出质标的股权、质押日期等,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并说明借款人阜阳赋颍科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瑞和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公司回复:丰启智远为自筹收购资金而与借款人阜阳赋颍科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约定的担保条款为:深圳丰启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控股”)100%股权质押给阜阳赋颍科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经与阜阳赋颍科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瑞和成核实:(1)阜阳赋颍科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为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和益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八十三条第二款中规定的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2)阜阳赋颍科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瑞和成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金文明先生,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八十三条第二款中规定的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另外,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瑞和成的第二大股东,持有瑞和成43.67%的股权,可以对瑞和成的决策构成重大影响,但由于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未直接持有和科达股份,故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瑞和成也不构成《收购管理办法》八十三条第二款中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3.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回复:截至本函回复日,我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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